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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者 死

1998-11-18 来源:生活时报 郭京霞 我有话说

首例组织卖淫案昨一审判决本报北京11月17日讯今天,首例因组织卖淫罪被判死刑的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马玉兰因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零6个月或免予刑事处罚。据悉,组织卖淫罪是新刑法中规定的新罪名,被告人马玉兰成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个因组织卖淫罪被判死刑的罪犯。

石景山区委、区政府组织了100余名群众旁听了法院的宣判。宣判会后,石景山区委、区政府召开大会,对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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